中心概况
艺术与科学体验中心位于研究院一号楼,建筑3层,建筑高度23.8米,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米,其中地上面积13582平米,地下面积9580平米。艺术与科学体验中心包括近5000平米的艺术展示区域、艺术体验区域、科学展示区域、科学体验区域等综合展览区域和大型会议区域,承担艺术科学融合创新成果展示,形成区域文化艺术中心,打造艺术和设计展览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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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申办
- 01
展览要求
- 展览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清华艺科院艺术与科学体验中心宗旨。
- 02
展览申请
- 展览申请所需资料
(1) 包括《展览申请表》、《展览概述》(PowerPoint格式)、《展品清单》
(2) 参展作品图片或影像资料及其说明文字,作品图片大小1M-3M,像素300dpi 以上,jpg 格式,影像资料请提供完整版本。
(3) 参展艺术家资料,包含简历、照片、相关介绍。 (4) 场地特殊使用说明。 - 申请资料提交方式
展览申办方需一并提交纸质及光盘形式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本馆展览部,联系方式详见网页下方。 - 申请资料提交时间
为使审核工作有序展开,请申办方最迟于展览开幕前6个月提交展览申请材料。对于涉外展览或作品保存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需要入境的展览,请申办方最迟于展览开幕前12个月提交展览申请材料。
- 展览申请所需资料
- 03
专家评审
- 在正式签订展览协议前,清华艺科院艺术与科学体验中心所承接的所有展览及活动都须经馆方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馆方将与申办方进行确认。